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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裴艳)由于第二套房贷的首付及利率都有一定程度上调,如何界定第二套房贷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昨日记者了解到,中行宁夏分行、工行宁夏分行、农行宁夏分行均认定只要在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系统中有过房屋贷款记录,不管贷款是否已经还清,申请人再次向银行申请房贷时,就视为第二套房贷。
在办理第二套房贷时,中行、工行、农行均以家庭为单位。也就是说,要同时查询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记录。只要一方有过房贷记录,那么其即将办理的房贷就将按照第二套房贷的首付及利率办理。银川市商业银行相关负责人称,具体界定方法要等中国银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相关通知后才能确定。
某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银行在认定第二套房贷时,大多看申请人是否在本行有过贷款记录。而现在将查询的范围扩展到所有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 (包括公积金贷款),将使央行提高第二套房贷以便抑制炒房、囤房的效果更加明显。
中行宁夏分行相关负责人分析,对能买得起第二套住房的人来说,首付及利率不是影响其购房的主要决定因素。此外,央行今年已经连续5次上调贷款利率,以贷款20万元贷款期20年为例,按照等额按月还款的方式,5次加息前,每月还款额为1531.45元,5次加息后,每月的还款额为1651.78元。贷款者20年将多还款的数额为28880.19元。贷款利率的上调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人们购买第二套住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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