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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息报讯 (记者 赵锐)“我买房时每平方米交了15元物业储备金,近日才知道每平方米多收了5元”,家住银川湖滨花园的唐先生对此很气愤。与他有相同遭遇的还有该小区其他200余位业主。
5月10日,唐先生向记者出示了2001年9月买房时得到的一张收据,上面显示他购买134.15平方米的房子共交2012元物业储备金。“实际应当交1341.5元,多收了670.5元”,唐先生认为,无论是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多收了这笔费用,就应当及时退还业主。
据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黄女士介绍,一、二期入住的居民按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交纳了物业储备金。2004年,少数业主得知多收储备金一事后向开发商索要,物业公司私下里将这些业主多交的钱冲抵了物业费。但大部分业主不知情,就未追要这笔钱。
今年,部分业主想重新选聘物业公司,多收物业储备金一事再次浮出水面。“我们担心物业公司撤走后,多交的钱无处要。”另有住户反映,5月1日楼道门口曾张贴通知,称物业公司5月4日开始给业主退还多收的物业储备金。“但几小时后通知又被撕掉”,一住户说,物业储备金的收据上盖着银川市康安物业公司专用章。
为该小区服务的银川市康安物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一、二期共有400余住户交纳了物业储备金,当时按照每平方米10元、15元两个标准收取的。公司打算近日派人上门退还200多户的多收费用。
12日,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湖滨花园多收物业储备金的事是极个别的现象,目前住宅小区的物业储备金都由房地产开发商代收代缴,从2001年起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湖滨花园物业向业主多收取的物业储备金应尽快退回。同时,物业管理办公室还将进一步调查,看开发商是否挪用了多收的款项,如挪用将按相关规定处以两倍的罚款。
对于该小区业主出示的收据,该工作人员认为,开发商代收物业储备金收据上盖康安物业公司的公章是不合适的,之后未给业主换正规发票的做法也欠妥。按规定,每户业主交完物业储备金后,开发商都应提供正规的发票而非收据。对于物业公司用物业储备金冲抵物业费的做法,该工作人员表示,新《物权法》规定,物业储备金和物业费不能相互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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