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新报讯 (记者 马 哲)“执法人员对银川市利群西街巡查时发现,一餐馆无照经营,且经营地点在居民楼下,按照相关规定,必须限期搬离。”5月7日,银川市兴庆区西塔工商所管片人员张桂香告诉记者。
据了解,该所执法人员4月底对辖区内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利群西街一居民楼下新开了一家羊杂碎店,属无照经营,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店主马某停业,并限期搬离。5月4日,执法人员再次巡查时发现马某并未搬离,于是进行了调查。
经了解,马某今年4月初从张某处租到该房屋,一次性交给张某一年房租1.2万多元,当时,马某并不了解有关禁止居民住宅楼开设餐饮行业的规定。在接到限期搬离通知后,马某着手搬离,但他几次找房主要求退还剩余租金,房主却迟迟未能退还。了解事情后,执法人员立刻找到张某,向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后,张某将剩余的1万多元房租退给了马某。5月7日,马某在拿到张某的退款后,搬离了该地。
工商人员提醒,居民若发现在住宅楼下开设禁止行业的行为,可立刻拨打12315进行投诉。
相关链接:
1998年2月16日,银川市发布了《银川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之后于2005年再次发布 《关于禁在居民住宅楼下开设餐饮、娱乐等污染、扰民行业的公告》,明确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下开设餐饮、娱乐、汽车装修、铁件加工、修焊等污染、扰民行业。如发现违规行为,将坚决予以取缔,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