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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如果是自己拖欠采暖费而停暖,无话可说,可现在要为别人所欠的费用埋单,实在很无辜……”昨日,银川市民牛女士诉说她的烦心事。
据牛女士介绍,她于2001年5月在银川市唐徕小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没意识到查原房主是否拖欠采暖费,没想到时隔6年却要为原房主拖欠的采暖费埋单而且加上滞纳金总计1600多元。“停暖已5天了,屋子冰冷无法居住,”如今又无法联系到原房主,牛女士陷入两难境地。她认为,自搬进该小区从未拖欠采暖费,也不能因分户改造后就停暖。并且当年所欠采暖费供热方未及时催缴,时至今日,供热方也有责任承担部分费用,而不应该由她全额承担。
银川市热力公司唐徕3号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该单位只负责供暖,无权过问小区住户变更事宜。对于牛女士的情况,他们只能采取停暖措施,并由其交纳上任房主所欠采暖费。据银川市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介绍,二手房交易后,因无法联系到原房主,产生的费用只能由新房主承担。律师提醒,购买二手房时应“先查后买”,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据了解,牛女士所在的唐徕小区65号楼有40%的住户购买的是二手房,时常发生替他人埋单的情况。(安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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